宁夏全面推进药品全品种全过程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时间:2026-05-11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5 月 7 日从宁夏药监局获悉,近日,宁夏药监局联合自治区卫生健康委、医保局正式印发《关于加快推进全区药品全品种全过程信息化追溯工作的通知》,全面部署推进药品全品种、全过程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,以数字化手段筑牢药品质量安全防线。

  《通知》明确划定2026 年分阶段实施时间表,实行分主体、分节点稳步推进:自 2026 年 5 月起,全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(医用氧除外,中药饮片按国家及宁夏药监局统一部署适时推进)须全面建立药品追溯制度,实现上市药品全部赋码激活;10 月底前,药品批发企业、零售连锁总部及零售药店完成赋码药品出入库扫码、追溯数据常态化上传。

  医疗机构端同步设定硬性达标时限,2026 年 10 月底前,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赋码药品入出库扫码率、数据上传率需达到 95% 以上;12 月底前,基层医疗机构完成同等指标达标要求,实现全域医疗机构药品追溯闭环管理。

  按照部署,宁夏将通过全链条压实各方主体责任、强化跨部门协同联动治理、深挖追溯数据赋能监管价值,确保2026 年底前基本建成来源可查、去向可追、责任可究的药品全品种、全过程信息化追溯体系。

  在责任分工与执行规范上,《通知》清晰界定各方职责: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承担追溯首要主体责任,严格落实一物一码、物码同追管理要求;药品经营企业须严格核验追溯信息真实一致性,规范做好追溯数据保存、上传、反馈、核查及更正处置,严禁采购、经营未赋码药品;医疗机构实行全流程扫码核验管理,按规定依规留存并报送追溯信息。

  同时,宁夏将依托药品追溯数据资源,探索搭建追溯大数据智慧监管系统,常态化开展风险监测、智能预警与形势研判,为日常监管检查、突发应急处置、涉药案件核查以及医疗、医保、医药 “三医” 协同治理提供坚实数字化技术支撑。

  目前,宁夏药品全品种全过程信息化追溯建设已全面启动,各地区、各相关单位正加紧细化方案、部署落地推进,加快构建全域覆盖、全程可控、全程可溯的药品安全监管新格局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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